【 行业动态】国家 “团购” 药品,报量是基础。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已于8月6日启动,将于 8 月 25 日截止,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集采成效。此次集采共涉及 55 个品种,治疗领域主要包括抗感染、抗肿瘤、抗过敏、糖尿病用药、心血管用药等。此前已有 480 家企业提交了相关药品的资料信息,平均每个品种有 15 家企业。这些企业,将成为这次医药机构报量的选择范围。国家医保局8月7日发布政策解读,此次集采报量有诸多看点。
新增按药品厂牌报量选项
以往集采中,医疗机构主要按药品通用名填报每个品种的需求量,而不能选择厂牌。为满足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此次集采优化了报量规则,增加了自主按厂牌报量的选项,既尊重临床用药选择,也照顾患者对品牌的关切,是对临床真实需求的回应。
需要注意的是,若医疗机构报量的厂牌中选,则该厂牌直接成为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需完成相应协议采购量;若医疗机构填报的厂牌没有中选,其对应的报量由所在省份的主供企业供应。
特殊情况可适当减少报量
此次集采原则上要求每家医疗机构每个品种的年需求量不低于 2023 年至 2024 年度平均使用量的 80%。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政策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因临床需求减少、业务调整等因素导致预期用量明显降低时,医疗机构可作出书面说明后按实际需求报量。
有的医疗机构可能会对个别品种临时采购,从而导致历史采购量与实际需求有差异。对此,允许医疗机构在近两年平均采购量 80% 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并同步提交相关说明。
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报量
长期以来,药品集采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中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与度较低。此次集采明确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报量,这意味着更多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将参与到药品集采中来,让更多患者受益。
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集采,一方面,可以方便群众就近买到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另一方面,能够为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提供新的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实现多方共赢的选择。
仿制药报量要求有调整
达格列净口服常释剂型、艾曲泊帕乙醇胺口服常释剂型等5个仿制药适应症少于原研药的品种降低报量要求,将报量范围缩小至仿制药和原研药均具备的适应症。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仿制药与原研药在适应症上的差异,避免了因适应症不同而导致的报量不合理问题。对于生产这些仿制药的企业来说,明确了报量范围,有助于更精准地进行生产和供应规划;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也能更科学地确定采购量,确保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企业竞争格局呈现新态势
据药品联采办统计,共 480 家企业提交了相关药品的资料信息,55 个拟采购品种中,平均每个品种有 15 家企业,有 3 个品种的企业超过 40 家,企业数多的可达 45 家。如此激烈的竞争格局,将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药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以在集采中脱颖而出。对于患者来说,企业间的充分竞争有望带来更优质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同时,这也对集采的中选规则和后续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众多企业中筛选出真正符合临床需求、质量可靠且价格合理的药品,成为关键所在。
“优先使用” 不等于 “只使用”
按照集采政策,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但 “优先使用” 不等于 “只使用”,集采协议量一般为医疗机构报量的 60% 至 80%,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选择采购中选药品或非中选药品。
这一规定既保证了中选药品的市场,确保集采政策能够有效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又给予了医疗机构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以满足不同患者的特殊需求。对于一些特殊情况,集采也有优化措施,避免 “一刀切”。例如对国家或省级重点监控药品、因公共卫生事件或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因素导致需求重大变化的药品,如未完成协议量,中选药品使用比例达到所在地区要求即可,尊重临床实际用药情况。
总的来看,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报量工作的这些新变化,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临床实际需求的关注和对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的重视。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相信药品集采将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多的实惠,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此次集采能够取得圆满成功,让更多的患者受益于优质、低价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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