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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6-02-0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10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2025年我委组织专家对第六批建设的国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2025年我委组织专家对第六批建设的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进行评估。经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确定北京市大兴区等93个县(市、区)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以第六批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强化多部门协同,推动政府、行业、单位和个人落实好四方责任,持续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保障与长效机制,巩固和优化慢性病医防融合协同体系,构建共建共享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探索并总结示范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辐射带动区域内慢性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各示范区在慢性病综合防控方面要切实发挥创新引领作用,高标准完成慢性病防治相关目标任务;强化多病同防同治,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吸烟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强化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危害;要强化创新技术应用,提高慢性病管理服务效率,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第六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1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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