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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二)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234
地区 北京
  • 发布日期:2023-06-07 09:57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34
 各相关企业:
 
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企业信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为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2.申报品种为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3.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所有涉及企业均须提前申报企业关联关系申报表,并进行公示,存在不如实申报的取消所有涉及企业申报或拟中选资格。
 
3.1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形;
 
3.2 企业之间存在该品种部分有效注册批件转让的情形;
 
3.3 企业之间就该品种存在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关系的情形。
 
4.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或在各省份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在联盟省(区、市、兵团)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相关品种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二、企业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日
 
报名方式: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报名依托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未在平台注册的企业需注册后按要求报名。企业注册方法见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企业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三、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进口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仅进口药品总代理提供)。
 
(4)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1)。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6)企业关联关系申报表(附件3)
 
(7)企业其他相关信息表(附件4)
 
2.产品材料
 
(1)《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证件名称为《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请同时上传,以确保产品资质与实际情况相符;港、澳、台地区应提交《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应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2)产品说明书
 
3.材料提交
 
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药品招标系统”,使用CA进行登录,点击“企业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下载查看“企业报名”模块中《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时间安排
 
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时间:2023年6月8日前。
 
办理CA数字证书时间:2023年6月8日前。
 
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3年6月5日--9日。
 
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及未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其他事宜将后续发布。为方便沟通交流,请相关企业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
 
附件:1.申报企业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关联关系申报表
 
4.企业其他相关信息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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