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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222
地区 全国
  • 发布日期:2025-11-24 09:3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全国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2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麻醉机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麻醉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麻醉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HZC-20251105


3.报价要求:最高限价1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4.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 月24 日至 2025年11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六、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12月 12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七、开启

时间: 2025年12 月1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二)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胶装(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正本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为U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陈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 童先生

联系电话:0514-85182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 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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