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试剂耗材采购遴选公告
因临床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将对以下医用试剂耗材进行采购遴选,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医用试剂耗材(含检验试剂、耗材,口腔耗材,中医耗材及其他医用耗材等),详见附件1。
2、合同有效期暂为一年,根据科室的需求,按月分批采购。若合同期内,本项目相关试剂耗材纳入集采范围或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购,则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基本要求
1、参投供应商须保证具有长期连续供应项目产品的资质及能力。
2、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入选后被举报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1)谎报、不报、伪造相关申报文件的。
(2)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的。
(4)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的。
(5)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擅自以入选品种外的产品替代入选品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4、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廉洁风险告知书》、《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5、本项目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前应提交《廉洁履约承诺书》。(见附件5)
三、 报名资料
1、封面(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具备报名产品的经营资格)。
5、耗材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
6、耗材生产厂家或总代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7、耗材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总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医疗耗材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附件。
9、进口耗材需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给医疗器械注册证所登记总代的授权。
10、进口耗材海关报关单等相关合法进口证明文件。
1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日期内)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13、具有长期连续服务产品能力且保证正品货物、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若无法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14、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15、廉洁风险告知书。
1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1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投标材料。
注:总代是指国外生产的进口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一式两份)
四、项目报价单
详见附件1(单独盖章并密封递交,一式两份)
五、 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递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
联系方式:综合科0592-5370601
思明区嘉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