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血透耗材公开询价公告
因我院业务需要,根据医院采购工作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临床需要,现拟新增一家血透耗材供应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血透耗材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询价采购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评选原则与标准
1.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2.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
3.最大限度满足临床需求,优先考虑临床常用规格兼顾特殊人群。
4.综合考虑耗材安全、质量、价格、服务、售后等因素做到科学遴选、集体决策。
三、本次询价以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推荐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报价相同的第一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原则上最低价中标,但需经临床试用和相关专家认可确认。如试用期间临床不适用或供货不上等问题,根据报价排名依次替补。提供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附件1)
备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单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附件2)
2.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附:消毒产品评价报告)。
4.供应商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函;
5.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文件提供纸质版一正一副,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或快递邮寄至井冈山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门诊一楼器械科,逾期不受理。封面标注项目名称、递交时间,封口处均粘贴密封条,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公章为合格。未符合装订、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井冈山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门诊四楼会议室
六、相关事项
1.本项目将现场审核资质;资质不符的供应商现场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报价:在报价明细表中按单价报价,报价包括成本费用、配送费、售后服务费、产品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风险费、利税以及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明细表需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厂家)。(附件3)询价报价一览明细表
3.交货期限:按血液透析室需求及时配送(货物库存不少于一周用量)。
4.付款方式:每月凭耗材消耗统计双方核对后开具正式发票结算,按总医院财务要求支付。
5.因质量(如因质量发生争议,以法定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产品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含医疗纠纷和医疗质检部门罚款等)。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井冈山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高老师13667965571
附件1: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附件2:信用承诺函
附件3:询价报价一览明细表
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4 日
附件1: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井冈山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为维护市场秩序,本供应商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服从贵方的招标程序安排,严格遵守招标纪律。
3.本投标(报价)文件中(包括谈判环节及后续需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所提供的报价是本品目相同规格的市场最低价。
4.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6.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成交或中标资格。
7.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或中标资格。
8.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非法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9.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10.我方同意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力。
11.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14.本供应商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
15.本次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井冈山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我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