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能力质量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5309076539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美玲 15609998828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30 14:35 - 2025-06-05 20:00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信息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试剂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预混型产品; 采购人需求描述:单个产品单价不得超过需求附件表中规定单价; 次要参数要求:实验室用试剂耗材一批:详见需求附件; | 1批 | 165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16.5万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能力提升项目(2025)试剂购买计划16.5万(1)(2)(2).xlsx
响应附件要求: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保质期(有效期)不足18个月的禁止入库(特殊情况除外),高于18个月者优先,在采购单位使用期间内,投标人应对所提供医疗耗材的质量和由于医疗耗材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后果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退、换等处理。经退换后仍存有质量问题的,采购单位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查实无误后,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提出索赔。
五、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通知十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18: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市 伊宁市青年街8号伊犁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送货备注: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通知十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