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重症医学科作为医院的关键部门,集中收治了重症及高危患者。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病情的日益复杂,传统的人工监护和治疗模式已难以满足当前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与救治需求。医护人员需要更高效、准确的信息支持来提升救治效率和质量。
重症患者治疗涉及大量医疗设备和检验检查结果数据,这些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对于医护人员的决策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的信息系统无法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质量控制指标仍依赖手工统计,不仅耗时费力,还容易因人为因素导致数据差异和误差。
二、建设目标
1.实现医疗设备与检验检查结果数据共享: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重症患者所需医疗设备和检验检查结果数据的实时共享,确保医护人员能够迅速获取准确的患者信息,从而提升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减少手工统计带来的误差。
2.满足电子病历五级评级基本要求:
系统建设需符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的要求,至少达到五级水平,以提升医护人员对患者病情的分析决策能力,为重症患者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3.优化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流程:
通过信息系统的应用,优化重症医学科的质量控制流程,包括设备维护、患者监护、检验结果分析等环节,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监护和救治,降低医疗风险和不良事件发生率。
4.提升医护人员工作效率与患者满意度:
系统建设需注重用户体验,提供便捷、高效的操作界面和功能,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透明化管理,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需准备材料
1.产品报价,报价单需细化模块拆分(如基础功能、软件许可、定制开发、接口、硬件设备、售后服务)
名称 | 供应商 | 单价 | 总价 | 类型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供应商报名须递交资料
(1)公司资质(制造商资质、代理商资质、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本次项目授权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法定代表人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产品简介(项目理解、技术路线、产品彩页等)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
(4)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用户名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独立法人。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的合法授权书。
4. 递交时间: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排好,密封后将纸质文件于2025年3月21日15:00-17:00递交至信息管理部(成都市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666号住院部六楼)。
5. 联系人:信息管理部 杨老师;联系方式:028-8786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