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涟水县中医院企业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经院领导审批同意,拟对GE1.5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Y-YLZC-2025003
2、项目名称:GE1.5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GE1.5核磁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限:三年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0万元整,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医疗器械维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先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原则。
四、付款方式:设备维修、维保、安装、验收合格。付款方式为中标价÷3,按年支付。
五、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2024年3月1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30至涟水县中医院企业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门诊楼五楼)报名获取磋谈文件。投标资料费100元/份(公共资源管理科开具缴费单到门诊三楼财务科缴纳)。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报名方式: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法定代表本人联系方式)。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投标人留取QQ邮箱号、手机号码)。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08:30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下午15:30;涟水县中医院企业信息门诊五楼第三会议室(五楼学术报告厅对面);
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磋商文件须装订成册,1正本2副本。
3. 磋商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以及投标保证金,否则磋商文件不予接受。
七、磋商项目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请妥善保存),复印件交至对口管理科室。履约保证金待正式履约结束后1月内免息退还。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采信息联系人:郭女士13952343899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郑先生13905233798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和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院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院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涟水县中医院企业信息官网上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