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超声骨密度仪及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9月03日 14:3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超声骨密度仪及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4: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蒋双袁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537387/87581720
采购单位 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山路3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家晃 1805028348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晓燕、蒋双袁 0591-83537387/87581720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超声骨密度仪及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DZB2024-Y44
项目名称: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超声骨密度仪及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超声骨密度仪、视力筛查仪
2、数量:1台
3、简要技术需求:1.测量原理:通过轴向反射技术测量超声波沿平行于胫骨或桡骨方向的超声速度 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强制类3C认证 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谈判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 若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方式:(1)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获取。 (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应提供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并加盖公章发送邮件至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电子邮箱fzxrdzb2015@163.com。 (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谈判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17050100100110909
购买谈判文件及缴交谈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411769907653
电子邮箱:fzxrdzb2015@163.com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山路367号
联系方式:林家晃 18050283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刘晓燕、蒋双袁 0591-83537387/8758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蒋双袁
电 话: 0591-83537387/87581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