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某部队2024年度渔船租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一 | 2024年度渔船租赁项目 | 租赁4艘渔船,签订正式合同,服务期限1年 | 详见正文 | 1590 | 2024.3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渔船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租赁4艘渔船。
(一)船体结构。船体为钢制结构,具有较强的抗撞防碰能力;船吃水3.5米以内,船长40至50米,船宽9米以内,吨位400至600吨(按设计总吨位计算,上下浮动50吨以内);抗风能力不低于7级,续航力2000海里以上,自持力30天以上,船舱容纳员额不少于15人,且满足4名以上外来人员随船。
(二)动力装置。要求配备2台总功率不低于1000KW的主机,2台副机,并采用螺旋桨推进方式,需具有一定自主脱困能力。
(三)通导设备。配备有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文件要求的雷达、AIS、海事甚高频电台、短波、海事卫星电话等通导设备,且桥楼可加装北斗船舶动态系统。
(四)舱面属具。舱面救生设施齐全,吊放小艇、系泊等舱面设备完备。
(五)船员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无严重基础类、传染类疾病;熟悉南海海区水文气象情况,航海业务能力强,有岛 礁航行经验。
(六)其他事项。有南 沙专项捕捞许可证;中标民用渔船需改刷舷号、加改装部分装备;合同期内,渔船使用权、使用权归我部所有,其他任何组织、人员不得调动渔船。
三、招标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完备的安全手册和安全管理体系及应急处置预案;
8.具有国家认证的保密资质;
9.具有3年以上财务审计报告。
(二)特定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遵守军队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有关情况(提供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60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暂定价的30%,合同履行完毕后90天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待第三方审价结束后,甲方依据审价报告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若第三方审价机构确定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合同暂定价60%(甲方已付租金)的,乙方应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超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应退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服务要求
船舶承租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船员工资、社保、出海补助费、伙食费、船舶保险费、船员保险费、船舶折旧费、船舶维修费、机油费、管理费、乙方自有设备的卫星通信费用和有关费用(如船上生活用品、医药用品、防疫用品、劳保用品费用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18602077187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企业简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将意见反馈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