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腹腔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2月22日 17:22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腹腔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 | ||
| 采购单位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 | ||
| 行政区域 | 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7:22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建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2879616 | ||
| 采购单位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南滨大道2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蓝0596-60782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建英/0596-2879616 | ||
项目概况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腹腔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3-038
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腹腔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 进口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腹腔镜 | 1把 | 100000元 | 是 | 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2879615、0596-287961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帐 号:35001668107052513062
5、电子信箱:zz2879616@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企业信息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小蓝0596-6078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罗建英/0596-28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电 话: 0596-28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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