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等5个药品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7号)的相关要求,对5个新增规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申报结果予以公布,2023年8月15日将导入甘肃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5个药品中1个纳入阳光采购目录,4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请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31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做好保障供应工作。
联系方式:0931-2909261,2909381
附件:5个药品新增规格申报结果公布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