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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牙科治疗台、输尿管成像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35
地区 北京
  • 发布日期:2023-06-02 10:05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5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牙科治疗台、输尿管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联和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DG2023024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牙科治疗台、输尿管成像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包1
1
牙科综合治疗机

5
¥78,000.00
¥390,000.00
2
手术显微镜

1
¥229,800.00
¥229,800.00
包2
1
输尿管成像系统

1
¥18,000.00
¥1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包1: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包2: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适用包1、包2: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包1、包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①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附页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联和大厦)
 
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联和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769-83508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1号1栋210室(联和大厦)
 
联系方式:0769-2366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769-2366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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