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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公示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11
地区 全国
  • 发布日期:2025-10-15 10:13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全国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11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

为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现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工作,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括6类9台件医疗设备,详见采购需求明细表。

二、项目预算情况

本项目预算共147万元,其中,第1包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第2包32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第3包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第4包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详见采购需求明细表)。

三、经费结算渠道

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结算。

四、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

此次采购项目均不涉密可以对外公开发布信息,且达到一定数量规模,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

(二)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4个包(详见采购需求明细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4个分包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军队采购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需具备特殊资格条件均为: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军队采购网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本项目4个分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合同履约要求

1.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经医院同意而延期交付时,应当向医院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1 %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5 % 。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付,或交付时间影响医院任务实施,医院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医院造成的实际损失,供应商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2)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医院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因医院不具备接收条件或拒绝接收,致使供应商无法按期交付并造成损失的,医院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3)医院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医院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每迟付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 1 % 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应付款金额的 5 % 。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受影响方应尽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如法律对不可抗力有其他规定,或合同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条款不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2.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医院和供应商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医院或者供应商可以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项目不涉密,无特殊保密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价格分值:本项目第1包至第4包价格分值均为40分。

(二)技术性能参数:本项目各医疗设备因各科室所提报参数均能满足科室使用功能需求,所投产品满足参数即可,故不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是否判断评分规则评分,满足要求的得标准分值,不满足的得0分。

★(三)产品生产日期:中标(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截至交货之日,距出厂日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免费质保期:第1包至第5包产品免费全机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第5包免费全机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在免费全机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更换所投产品所有部件。

★(五)经销授权: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我院本项目的有效授权经销证明(进口产品也可由其中国代理处或产品国内的代理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具备经营资质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

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经济要求

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请在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采购机构邮箱:JLYYCGGLK@163.com。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孙先生

电 话:13610753579、13943294268



某部采购管理科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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