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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2025年健康小屋建设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129
地区 全国
  • 发布日期:2025-09-23 20:36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全国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720

项目编号: ZCBY-NX-ZC2025-011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五标段

项目概况

2025年健康小屋建设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SC-ZC-2025-041

项目名称:2025年健康小屋建设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医疗设备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提升)1(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合同包2(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榆阳区明珠路街道建业路社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医疗设备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榆阳区明珠路街道建业路社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提升)1(项)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榆阳区明珠路街道建业路社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善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二类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印花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截图,(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登录网站查询;(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1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标书加急

合同包2(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榆阳区明珠路街道建业路社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二类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印花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截图,(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登录网站查询;(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1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标书加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请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提前熟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地址:榆林市青山路市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3289716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祥安路财政局小区2号楼四单元0601室

联系方式:159912115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账户

电话:15991211534

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附件(1)


预算金额(元): 419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7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778000.00
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五标段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五标段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300000.00
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107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五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23 19:56:28 至 2025-09-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制作打包价

2025-10-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制作打包价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 143 号
联系方式: 0953212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A 座 27 层
联系方式: 1307958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信业
电话: 095321202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旸
电话: 1307958848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四标段.pdf
招标文件正文五标段.pdf
采购需求.pdf


代理机构 :宁夏智诚博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9-23

[D6403000141100175-5]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五标段.NXZF

[D6403000141100175-4]吴忠市人民医院企业信息2025年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N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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