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眼视光中心建设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时间:2025/9/3 16:58:47
绵阳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眼视光中心建设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因业务需要,拟对绵阳市安州区新建妇女儿童医院门诊楼一楼84.23㎡区域的眼视光中心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为患者提供各种眼视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验光配镜、角膜形镜/RGP、视光检查、斜弱视训练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特发此公告。
一、采购预算:
1、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不低于8000元/年
2、供应商每月缴纳不低于10%的营业收入
注:低于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二、采购技术及功能需求:详见附件:响应文件(请下载)。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公告日期及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9月4日8:00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工作时间)
五、报名地点:绵阳安州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六、招标时间:以设备科电话通知为准。
七、招标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第Ⅲ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限硬性、塑性角膜接触镜),经营方式批零兼营。
九、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4.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报名资格文件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仅需要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路程较远,可添加微信,发送报名相关资料PDF扫描件报名。
十一、供应商竞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请下载文末 附件: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供,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第八条、第九条所提供的承诺函。
3、第十条全套资格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4.1、服务供应商安排医院常驻人员不低于2人,其中验光师不低于1人;
4.2、服务供应商对眼科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可安排眼科工作人员去其他合作医院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
4.3、服务供应商配合眼科进行中小学学生视力筛查(供应商能确保短时期内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既定人数的学生视力筛查)及下乡义诊工作每年不低于3次;
4.4、服务供应商根据配镜中心建设,配置以下所需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见附件),后续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按需增配;
4.5、服务供应商完成配镜中心整体改造装修,设计方案经同意后施工;
4.6、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所有经营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生产、销售标准,质量安全可靠。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取得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符合本场所相应的合法经营资质。
4.7、服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佣的工作人员和经营场地内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8、服务供应商具有相关的服务项目及良好信誉;服务期内内无不良企业信用记录,不良销售记录及处罚记录;
4.9、服务供应商应具备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名及以上,至少具有近视防控4名及以上、视力保健人员4名及以上。
4.10、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项目运行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销售产品资料。
6、报价单。
7、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8、周边地区采购该服务的情况(提供合同或中标公示)。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按序装订成册,制作正本1份,副本2份。用文件袋全部密封,密封条上加盖公章,根据招标时间安排,投标单位应提前十分钟携带资料到达指定现场。
十二、评选原则
1、采购单位从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报价相同的情况,则进行再次报价,根据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付款方式
支付款项时,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单位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供应商。
未尽事宜可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电话联系,咨询电话:蔡老师15228742527(微信同号)。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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