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血滤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撰写单位: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5-08-14项目概况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700-02359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血滤机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750000最高限价(元):750000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 .交货地点: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法组织实施。★5 .质量保证期:(1)年血滤机参数(数量:3台)1.血滤机主机,显示屏≥15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标配干粉桶支架;2.可设定电导度的曲线治疗图;3.可设定碳酸根的曲线治疗图;4.可设定超滤的曲线治疗图;5.超滤曲线:不少于16种超滤曲线;6.动脉压操作范围:-400~+400 mmHg,动脉压精度: ±10 mmHg;7.静脉压操作范围:-50~+390 mmHg,静脉压精度: ±10 mmHg;8.具有KT/V监测功能;9.超滤原理:容量式平衡腔控制;10.具有维修菜单,故障自我诊断功能;11.透析液流量: 300~800ml/min,连续可调;12.待机状态下,透析液流量自动降至0ml/min;13.血泵流量:50~600ml/min;14.置换液流量:0~400ml/min;15.配有原厂透析液过滤器及支架;16.具备数据输出装置;17.设备最大宽度≤530mm(含底座,及其他突起物);18.标配内置电池,保证机器停电后最少使用≥15分钟;19.具有闹钟提醒功能,可设置提醒信息;20.供水压力0.5~6.0Bar,供水温度:10℃~30℃;21.肝素注射范围:0.1~10ml,肝素泵具有自动注入功能;22.TPM测量范围:-100~+700mmHg;23.超滤速度:0,100~4000ml/h;24.漏血检测器:光学原理检测;25.气泡检测器采用超声波原理,气泡检测器精度:≤0.05ml。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地 址:凌河区百官屯416号联系方式:0416-4684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胜河里150号联系方式:0416-2110816邮箱地址:jzszfcgzxpsb@163.com开户行:锦州银行金陵支行账户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4101006740330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416-211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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