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行为,提升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切实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在此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组成采购代理机构库。
一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二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要求,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磐安县中医院拟公开遴选一批综合实力强、专业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结合医院实际需求,拟通过公开方式确定委托服务单位。
三
项目需求书
▌服务范围:承担达到委托招标金额标准的货物(含医疗设备)及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规模及委托时间不固定。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委托机构,代理机构不得干涉。
▌招标代理年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服务质量,不达标则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期满若有未完成项目,服务期延长至该类项目结束,延长期内不新增委托。
▌此次比选结果仅作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与采购人招标服务的资格,以签订单个项目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采购项目,采购人不保证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金额。
▌服务内容:
(1)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政策咨询,制定招标方案,协助进口产品论证(如需);
●编制、核查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中标公示等;
●接收报名及投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及评审会议,编写评审报告;
●协助签订合同,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编制归档资料(含电子档案)等。
(2)协助完成前期采购需求调研并出具报告(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项目服务期: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依法完成各项招标、中标手续的办理,并将各项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服务单位之日止。
▌服务要求:
●时效要求:收到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文件初稿;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个工作日内移交全套档案(特殊要求可协商)。
●合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及业务规程,对代理工作负责,不得与投标单位串通;不得参与所代理项目的投标及相关业务。
●响应要求:接到紧急任务后5小时内到达招标人办公地点。
●硬件与人员要求:浙江省内有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含停车场地),评标室配备电脑、监控等设备;代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团队主要成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附加服务:提供评标评审、技术咨询、进口论证、价格查询调研(不额外收费)、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内部监督制度、法规培训等;需聘请法律顾问,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相关项目业绩,以及完整的招标代理全流程方案。
▌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可邮寄或现场送达开标前需密封。
参加遴选响应代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公告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响应的遴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业务。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或外包标的。
3.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需提供截图)。
4.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
遴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送达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17:00。
▌送达地点:磐安县中医院门诊楼负一楼设备科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15057952810(微信同号)。
▌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