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院区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院内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拟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一批,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EY2025-YLSB-CG001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品目 | 使用科室 | 医疗设备名称(国产)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元) |
1 | 检验科 |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 台 | 1 | 100000.00 |
2 | 医学美容科 | 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水光机) | 台 | 1 | 50000.00 |
3 | 体检科 | 幽门螺旋杆菌测定仪(碳14) | 台 | 1 | 30000.00 |
合计 | 3 | 180000.00 | |||
具体需求见附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登记凭证。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应装订齐整,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信封上注明产品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封口上应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送达。
2. 设备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价格。
3.设备所需耗材须按耗材报价表要求填写(此项为本次采购评标重要指标)。
4.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盖红章,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投标的作为无效投标。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递标书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5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科(地址:龙南市东江镇中和大道 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资产管理科),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地址: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科
电话:0797-3512156
手机:1357665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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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院区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