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SDZB-W1002 )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5-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立式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测试速度:生化>=420测试/小时,生化+ISE:>=620测试/小时;样本类型:血清、血浆、尿液、脑脊液、全血;可同时检测项目>=96个;样本位>=102个(能扩展);样本交叉污染率<=0.05%;试剂位>=90个;试剂不间断冷藏;反应单元恒温,免维护,双搅拌杆;光源全息凹面衍射,具备自动休眠功能,检测波长>=10个,杂散光吸光度>=4.5;操作系统全中文,中文报告,具备数据处理功能(自动校准、自动质控、自动重测等)。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台130日采购人指定地点2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具备把手,便于携带<=2.6kg;双语操作提醒;需要除颤时,按钮具备醒目闪烁提示;有清晰动画或语言指导,具备操作指导功能;可存储数据资料(ECG波形、事件数据、急救数据、音频数据等);自适应环境功能,可调节亮度等;除颤采取双向波。具备自动阻抗补偿,除颤能量随除颤次数递增,最大达360J;从开机充电到准备放电>=200J,用时<=8.5S;适应户外抗冲击,抗跌落功能;一次性电极片及电池有效期>=5年,一次性电池>=350次放电。台7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11.00万元;AED(自动体外除颤仪)14.00万元 ; 本项目第1包和第2包共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A座706室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报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淄博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淄博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报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报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jxazb@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33-5155033 地 址:山东省 淄博市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 系 人:耿彤彤、张昕 联系电话:0533-2221693 / 18863985536 地 址:山东省 淄博市 详细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A座706室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533-5155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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